问题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 |
释义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机构和保险公司管理的犯罪活动。 具体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种罪名: 1、货币犯罪。如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等,侵害的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罪。如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等,侵害的是国家金融机构管理制度; 3、破坏金融票证、存贷款管理秩序罪。如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信贷资金罪等,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票证和存贷款管理制度; 4、破坏证券、股票、债券的发行、管理、买卖秩序罪。如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罪,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侵害的是国家关于证券、股票、债券的发行、管理及买卖制度; 5、破坏外汇管理秩序罪。如逃汇罪等,侵害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特征: 1、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即破坏我国的货币、外汇、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 2、这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3、这类犯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其中有的犯罪,法律规定必须具有“明知”或“故意”。过失不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综上所述,对我国金融秩序进行破坏,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罪涉及的罪名有多种,包括: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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