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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出现了使案件叫诉讼终止?
释义
    

法律主观:
    


    以下是民事 诉讼 程序: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 证据 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 开庭审理 ,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 二审 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 二审程序 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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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