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务稽查终结执行的条件为当事人确无财产可供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办理税务稽查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法律客观: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确无财产可供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有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 第三条 办理税务稽查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