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户申请 (一)农户准备申请资料 1、个人申请; 2、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3、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4、惠农“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二)农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三)向村委会递交相关申报材料 风险点防控: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可靠 责任主体:农户自身 二、村民主评议及公示 (一)村委会召开核实评议会议 (二)议定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三)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反馈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 风险点防控:评议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是否存在虚报人员现象。 农村危房改造不属于征地拆迁。危房改造补偿标准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