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异地迁入上牌流程: 1、先到环保局开环保证明,再到刑侦局做刑侦验车,再到车管所验车办理入户手续,三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牌或临时牌照; 2、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非深户要深圳居住证车主是公司的,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卡、委托书盖公章、原车牌注册车管所提出的档案包、机动车登记证书、进口车还要海关进口证明、商检单; 3、购置税档案包、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车船税、车架和发动机号拓印全部原件。 一、车辆过户在哪里办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需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