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可随时离职,需办理离职手续:部门负责人签字、收回工作证等,财务检查是否有拖欠,人事行政部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移,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归档员工档案并结清薪资。 法律分析 1、入职一个月可以离职的,因为通常来说,虽然入职一个月左右的员工还在试用期,员工有随时离职的权利,但是仍然需要先通知公司,公司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而不需要任何经济补偿。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薪资。 结语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随时离职,但需提前通知公司,并完成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部门负责人签字、助理收回工作证等,财务部检查财务欠款并清还,人事行政部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手续。最后,员工档案重新归档,薪资结算完成。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