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交管部门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交管所。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交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规定; 2、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4、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5、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7、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组织城市道路交通,参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8、主管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国道路交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