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参与我公司的不当竞争行为,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参与公司的不当竞争行为,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商业利益受到损害。根据《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其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停止不当竞争行为,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比较,或者恶意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实施本法第九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必要的费用。 综上所述,当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参与公司的不当竞争行为时,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行为,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同时,相关的合同条款也可以作为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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