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通知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拟申报平价上网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且应开展电力接入和消纳能力分析,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文件中指出,平价项目于4月20日前报送,竞价项目于5月20日前报送。 其中,拟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应开展风资源评价,具备开发价值,项目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核准且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应完成备案,并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