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施行后,特殊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法定依据。只要如实告知并得到对方同意,即使患有严重疾病,仍可合法结婚。未告知的婚姻可被撤销,但需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 法律分析 《民法典》施行后,法律上不再规定不适宜结婚的特殊疾病。也即,即使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严重疾病,只要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对方接受并同意的,仍然可以结婚。不再认为该类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告知,则属于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疾病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探索健康问题如何挑战婚姻稳定性 疾病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健康问题可以对婚姻稳定性产生各种挑战。当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时,婚姻可能面临身体和心理的压力。疾病可能导致受影响方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包括日常活动的限制、医疗费用的增加以及情绪的波动。这些因素可能引发婚姻中的紧张和冲突,甚至可能导致情感疏离和分离。然而,疾病也可以成为夫妻之间更深层次的情感连接的机会。面对健康挑战,夫妻可以共同面对困难,互相支持和理解。他们可能会更加珍惜彼此,加强沟通和团结。因此,尽管疾病可能对婚姻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但也有机会促进夫妻之间的成长和坚固关系。 结语 《民法典》的施行为婚姻关系中的疾病问题带来了新的规定。疾病对婚姻的影响是复杂而敏感的,可能给夫妻带来身心压力。然而,疾病也可以成为夫妻之间更深层次情感连接的机会。共同面对困难,互相支持和理解,可以加强夫妻关系。尽管疾病可能对婚姻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但也有机会促进夫妻之间的成长和坚固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