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国人犯罪我国的审查批捕程序
释义
    在审查批捕外国人、无国籍人时,人民检察院应遵守内部审批程序:
    (1)外国人、无国籍人(包括中国籍同案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征得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2)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上述以外的犯罪案件,由分、州、市级人民检察院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征得同级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公安逮捕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管是醉驾者,还是涉嫌犯了其他罪名的公民,公安机关若是想要将其逮捕,需要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收到逮捕请求后,需要判断具体是否满足被逮捕的条件,对于满足的,则一般会批捕。对于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则不能违规逮捕。
    二、检察院批捕的时效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批捕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如果复议不被接受,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公安机关或下级人民检察院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