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医保报销范围目录 |
释义 | 报销范围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2、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70岁以上80%。 3、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以及其他规定的费用 注意: 享受前款规定待遇的参保人不享受以下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①口腔科治疗费用; ②康复理疗费用; ③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行标准:4918元/月)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①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②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③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④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深圳医疗保险一档定点社康中心报销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以下项目费用除外: ①口腔科治疗费用; ②康复理疗费用; ③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 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门诊大病待遇 1.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①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②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③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④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⑤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⑥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⑦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⑧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通知》 二、有关要求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上述可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须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医保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收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要求导入本机构收费系统;在患者缴费时将收费和结算信息同步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确保医疗收费信息准确完整;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及政策解释工作,保障患者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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