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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时,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
    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的,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处理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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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