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墙涂料施工规范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外墙涂料施工规范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其中对外墙涂料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求内容如下: 1、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外墙在涂料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子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3、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5、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三遍,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二遍; 6、涂料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现象;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不得超过1mm。 7、施涂罩面涂料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等第一罩面涂料干燥后,方可施工。 外墙涂料进场检验内容、方法及标准: 1、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所有的乳胶漆应有成份、颜色、品种、制造时间和使用说明。 2、外墙涂料工程所用的腻子应符合《建筑外墙用腻子》,干燥后应坚固不起粉,并按基层、底层和面涂的性质配套使用。 3、保存与密封:油漆必须保存在15-30℃,阴凉通风无阳光直射的地方。未使用完的涂料必须重新密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