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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有哪些
释义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2、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
    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4、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
    5、毁坏耕地罪。
    6、破坏矿产资源罪。
    7、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8、破坏林木罪。等等
    一、环境污染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3.
    必须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本罪属结果犯,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以本罪论。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要特征有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四点: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故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一贯或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为首组织或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采用炸鱼、毒鱼、滥用电力等方法滥捕水产品,严重破坏水产资源的,非法捕捞、抗拒渔政管理的。
    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以所采伐的植物的株数为标准来量刑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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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2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