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如下: 1、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质量; 2、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必须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具体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 3、集体商标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证明商标应当显示其开放性,只要符合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质量,就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 4、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证明商标; 5、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具有法人资格和检验监督能力的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