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的丧葬费法院可以冻结吗 |
释义 | 不能,丧葬费既然不属于遗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法院不应予以冻结。 若死者单位对发放丧葬费数额有明确规定,按单位规定处理; 若未明确规定,则按实际支出费用支付,以支出丧葬费用有效票据为准。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视为死者遗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部冻结。 死亡赔偿不属于遗产,不宜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遗产的首要条件是死者死亡时留下的个人财产,而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是基于公民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认定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但是并没有说“不应当”,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是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赔偿,其分割可以参考遗产的分配方法,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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