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是否允许亲戚居住? |
释义 | 公租房可以与亲属一起居住,但不能自己不住而让其他人居住。申请时可将亲属作为共同申请人,或申请后添加亲属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条件包括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收入财产低于标准、外来务工人员需满足就业年限。申请人需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者受理并出具凭证,不齐全者需补正。审核通过者公示并登记为轮候对象,不符合条件者书面通知。申请人可申请复核,复核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法律分析 一、公租房可以让亲戚住吗? 公租房可以和亲属一起居住,但是不能自己不住而让其他人居住。大家在申请公租房前,可以家庭作为申请主体,父母、子女等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是公租房申请下来之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变更,将亲属添加为共同申请人;具体的情况大家可咨询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结语 公租房允许与亲属共同居住,但不得让他人独自居住。申请时可将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或在获批后添加亲属为共同申请人。具体条件应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需满足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收入财产低于标准,外来务工人员需满足稳定就业年限。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者将公示并登记为轮候对象。申请人可对审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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