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的时候,登记机关把我名字中的“未”写成了“末”,当时我自己也没发现。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复: 如因登记机关将姓名登记错误,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成身份证上的姓名。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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