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并不可以避免党纪处分。用辞职来钻空子的方法并不可行,违反了党的纪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势下,不仅需要党员干部自身严格要求,干部家属也需要改变,一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 法律客观: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被罢免、撤销、免去或者辞去领导职务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第二十七条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