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仲裁费用怎样收取 |
释义 | 仲裁费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收取。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前支付仲裁费。仲裁费原则上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必须在开庭前交清。不提前支付或者申请缓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向财务室支付仲裁费的,可以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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