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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殡葬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释义
    宣传、落实国家殡葬法规政策;管理全县殡葬用品市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制止封建迷信活动;负责全县殡葬执法工作,查处殡葬违法行为;管理骨灰公墓,查处非法公墓。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落实国家殡葬法规政策;
    (2)管理全县殡葬用品市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3)负责全县殡葬执法工作,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4)管理骨灰公墓,查处非法公墓
    二、根据批准的主要职责,我队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工作:
    1、建立完善举报中心及举报网络。建立以县殡葬执法大队为中心,乡、镇、部门为线,村、组、工会、社区为点的举报网络。积极发展举报联络员,做好举报人员的保护、保密工作。
    2、事前介入纳入正常执法程序。事前介入虽然是我队尝试性的举措。但在实际违法案件查处中,这一方法使我队能在第一时间摸清情况、宣传政策、动员火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加大违法土葬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每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职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对举报或调查发现的违法土葬人员,逐人逐户做思想工作,直至起尸火化,平整坟头。
    4、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持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抓好年初检查,随时抽查,年底年检三个阶段工作。
    三、操作程序
    (一)在县城城区死亡的人员,必须在六小时内进入殡仪馆,对未进殡仪馆在家举行丧葬活动的,先由所在单位领导、社区居委会、东皇镇政府、殡葬执法队负责做工作,经做工作仍不主动进入殡仪馆的,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城管局和殡葬执法队共同组织力量强行将尸体送往殡仪馆,尸体到殡仪馆12小时内丧属不介入的,执法队按无名尸体依法进行处理。
    (二)在规划区内办理丧事,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由公安局负责禁止。
    (三)在规划区内办理丧事,在公共场所搭棚设灶、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管局负责禁止。
    (四)对丧属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特困户,经本人申请由社区和东皇镇政府出具证明,经民政局同意,殡仪馆安排在缅怀厅和安仰厅停放,免收停放费;其水费、电费、卫生费按成本收取。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 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 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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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