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不算。快递代收写的是代收人员或者是地点的名字,不是写的本人的,也不是本人签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 第五条 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
 1、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2、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
 3、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从约定。
 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
 拒绝签收的,验收人应在快递运单等有效单据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和时间,并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