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律师非诉讼业务有哪些? 1、所谓非诉讼业务是指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代理法律事务的业务。非诉讼业务在单位或个人的法律事务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在80%左右,也是律师业务的主体。 2、非诉讼业务的范围: (一)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公司业务 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办理免3C认证。 3、办理商标注册。 (三)证券 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五)知识产权 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版权登记;代理技术、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 二、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的区别 1、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一项传统的业务,诉讼业务的法律内容包括法律事实的确定和法律适用两个部分;律师依据基本的诉讼思维框架确定具体的诉讼方案达到获得委托人认可的诉讼结果的法律活动过程。 2、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相对应,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法律事务。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