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矿山竣工验收负责人通常是指:负责矿山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或者负责人,也可以是由矿山企业内部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包括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矿山竣工验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验收:矿山竣工后,业主或经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 2、验收组成立:有关部门成立验收组,确定验收组长和成员; 3、现场勘查:验收组对矿山现场进行勘查,检查矿山的建设、设备、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 4、资料审核:验收组对矿山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5、检测检验:验收组对矿山的主要设备和工艺进行检测检验,检查其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6、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勘查、审核、检测检验等情况,提出验收意见,包括通过验收、暂缓验收、不通过验收三种可能; 7、报告编制:验收组根据验收意见编制验收报告,并提交给业主或经营单位; 8、验收合格证书发放:矿山通过验收后,有关部门发放验收合格证书,业主或经营单位可以正式运营。 综上所述,在矿山竣工验收工作中,矿山竣工验收负责人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沟通和协调,制定合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审核验收文件和报告,并对矿山竣工验收结果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