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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分户后是否还能合户?
释义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包括当事人父母年事已高且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机关会审查并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内容,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拓展延伸
    户口本分户后是否会影响户籍迁移?
    户口本分户后是否会影响户籍迁移?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口本分户并不会直接影响户籍迁移。户籍迁移是指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区的户籍迁移到另一个地区的户籍。分户只是在原户口本的基础上,将家庭成员在新的户口本中单独登记,而并不影响原户口本的有效性。因此,即使进行户口本分户,仍然可以进行户籍迁移手续。当然,在具体操作时,还需遵循当地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提交迁移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当事人双方需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变更或更正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经审查属实后予以办理。户口本分户不会直接影响户籍迁移,个人或家庭仍可进行户籍迁移手续。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规定和程序,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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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9: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