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套房子是夫妻婚前一次性购买的,因此无论登记谁的名字,这套房子都是婚前购买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期间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除非另一方能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房屋款,否则房屋将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个人还款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款的增值部分。此时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按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支付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