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嫌疑人侦查阶段诉讼的权利有什么? |
释义 | 律师分析: 嫌疑人侦查阶段诉讼权利如下:(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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