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证人质证过程中,被告可以通过提出反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护。这种证据可以否认原告的证言,或者证明原告的证言不真实或不可信。被告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可靠的证据,以便有利地支持自己的辩护。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被告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有权进行质证,并有权提出反驳证据。” 2.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提出异议或者自己提出的证据受到异议时,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庭作证或者提供其他证据,也可以要求法院委托人员进行调查。” 3. 《证据规则》第13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反驳证据时,应当说明反驳证据的来源和内容,并说明为什么反驳证据能够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起到反驳作用。” 被告在证人质证过程中提出反驳证据需要注意,证据必须真实可信,来源清晰,内容充分,否则会影响自己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