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哪些工作? |
释义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5条、56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2.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3.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查,避免食品受直接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风险,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设施与设备涉及生产过程控制的各个环节,包括供水、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生、通风、照明、仓储、温控、生产加工、监控设施、设备等。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5.对餐具、饮具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法第33条规定,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日常的经营中,应当保证消费者使用的餐具、饮具都是经过消毒的,以达到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之间相互传染,最终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目的。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权利人通知负有哪些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权利人通知负有转通知义务,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侵权行为或侵权内容的存在后才有义务采取措施,比如删除、屏蔽或者是断开链接等。如果在明确知道侵权事实后,仍不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则需要承担责任。权利人行使通知权时,必须提供对方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错误通知,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能装做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即在按常理和应尽的基本审慎义务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却不删除链接,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删除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使反通知权时应以声明的方式进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网络用户提交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后,将声明转发给权利人,并告知权利人可在合理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2、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提供权利人录音制品的行为怎么认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杭州哪里可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同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各地的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地点仍在卫生局,所以办证之前,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防跑“冤枉”路。 消费者协会是否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是消费者协会的重要职责。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例,近年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例如,创办中国消费者杂志,提供权威信息和维权指导;组织地方消协共同开展保暖内衣、化妆品、手机、木地板、儿童学具等比较试验近千次,涉及品牌近万种;发布有关食品、商品房、留学、银行卡、家庭装修、美容隆胸等消费警示、消费提示近八万条;举办展览讲座、建立中心基地、合作专栏专题、组织征文比赛、编写教材引入学校教育、深入社区农村进行消费指导等活动,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如通过比较试验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同类商品的比较信息,让消费者充分了解有关商品的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选择;二是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作为由政府发起设立的消费者组织,消费者协会应当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该内容由 陈春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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