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不办事怎么投诉 |
释义 | 法官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 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法院的职责有哪些? 1、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2、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 3、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5、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几方面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拘束力、对事的确定力和执行力。判决对人的拘束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这种效力包括对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社会的效力。判决一经生效,具有普遍的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社会应当尊重。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五条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行纪律与维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靠群众,监察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负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审务督察、综合调研等工作。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参照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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