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只有一个审判员和书记员开庭,合法吗 |
释义 |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二审(上诉审)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在二审开庭时,法官通常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担任,他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成合议庭审理。 一个审判员和一个书记员开庭的情况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存在,例如临时安排、紧急案件等。然而,通常情况下,二审开庭时,法官至少应由两人组成,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总之,二审仅由一个审判员和书记员开庭的情况可能存在,但这种情况通常是例外,而不是常规。二审法官通常会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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