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官和律师不可以私下见面。在民事案件中,法官和律师只能在诉讼活动中进行见面,在私下不可以进行见面,法官违反规定,在私下与律师进行会面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法官进行回避,并且还可以追究法官的法律责任,法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律师违反规定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