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
释义 | 江苏省异地就医的办理方法如下: 1、在就医当地的医院或诊所,先进行治疗,并咨询医院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结算。 2、可以在当地医院或诊所开具《门诊统筹费用结算凭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咨询当地医院或诊所的规定,了解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3、在离开就医地之前,可以向当地医院或诊所索取结算明细清单,以便后续办理结算。 4、回到江苏省后,需要准备好就医当地的结算凭证、结算明细清单、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 办理医保的条件: 1、具备医保参保资格。医保参保资格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可能存在差异; 2、缴纳医保保险费。医保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保保险费,缴费方式可以是自行缴费或单位代缴; 3、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医保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并提供与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 4、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也不同,需要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才能享受医保服务。 综上所述,可以参加医保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在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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