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培训机构的性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按照性质不同,办学资质区别:营利性机构需要《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需要《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