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机号换户主需要更改手机卡户主姓名,也就是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属于号码所有权变更,涉及客户隐私、财产、所有权等重要信息,所以办理过户手续需到移动营业厅进行办理。 若双方可到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若原户、新户一方无法到场,委托另一方办理时,除出具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还需出具“转户委托书”或其它能证明双方存在转户意愿的文件,待营业厅审批通过后可办理。委托书或介绍信中注明“授权内容”:原户(姓名)授权经办人(姓名)为本人代办转户并处理转户号码下的相关业务事宜。若原户、新户一方无法到场时,且无法到场的一方委托第三方办理,第三方需持双方有效证件原件,及未到场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