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出走儿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儿子出走儿媳有继承权吗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和生活用品、牲畜和家禽等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男女平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儿子只是出走的话,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