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买房变真离婚 |
释义 | 法律上并无“假离婚”概念,如无特殊情况,假离婚会被认定为真离婚,并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有效,“假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将来复婚,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如果为规避国家相关政策、逃避债务、分得房屋拆迁款、获取房屋贷款、解决子女户口问题等进行“假离婚”,存在的风险不仅是身份关系不能逆转,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还可能使自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一、深圳假离婚买房有什么风险 1、弄假成真是最大的风险 婚姻是神圣的早已是一种共识,然而,近年来中国楼市中为了买房卖房而导致离婚潮频现,让婚姻丧失了神圣感。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种假离婚,不影响夫妻情感和真实婚姻关系,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离婚虽然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2、真离婚之后可能会覆水难收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即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一)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归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两套房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弄假成真”风险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 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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