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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施工造成的损失赔偿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阻碍施工单位施工造成损失的,由阻碍施工一方进行赔偿,一般依据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赔偿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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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