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举报假冒伪劣产品方式为: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期限为一年,自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