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无犯罪证明办理过程 |
释义 | 目前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即可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业务,通过PC端、手机端直接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无违法犯罪记录皱眉的内容怎么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犯罪信息登记制度。为加强对犯罪人员的有效管理,合理利用有关的犯罪信息,综合考虑我国现有立法规定以及实践可操作性等因素,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可以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二是建立、健全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为保障犯罪人员有关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登记,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犯罪人员信息库建立后,有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人员信息时,信息登记机关应当及时通报。 三是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为规范犯罪信息查询机制,保障有关信息能够得到有效、合理运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当然,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