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有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