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有怎样的特征 |
释义 |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条件是什么 保险合同订立的条件如下: 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第二、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 第三、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 第四、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第五、保险额度必须符合规定。 第六、保险合同必须得到被保险人认可。 二、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后,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年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或年金。 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