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探亲假配偶证明可以按照以下内容书写:
 1、配偶双方的姓名;
 2、配偶双方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址;
 3、申请探亲假的理由;
 4、申请探亲假的假期天数;
 5、结婚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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