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出院没给发票怎么办 |
释义 | 就诊忘记打发票,过几天可以及时去医院补打发票,但补打之前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打电话到本人所就诊的医院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咨询如何补打,需要就诊时的那些材料。一般包括就诊缴费记录、出院小结,报销单位的证明,看病时用的磁卡和医疗记录本等。 2、一般医院的缴费窗口就可以打印发票,但也有医院补打发票只能去特定的窗口或科室,因此会有指定时间,不是每天都有。电话咨询时必须问清楚。 1、可由您向医院提出出具证明的请求,原开具发票的医院在查对发票的根联、记帐联无误后,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将原发票存根复印件盖章交您,附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作发票丢失说明。凭以上材料到单位财务报销。 2、如果是“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遗失,可以凭病历本上的住院号,找医院打印一份即可。 车祸出院发票归谁拿 谁付的钱就是给的谁。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签了合同没给怎么处理 签了合同没给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及时交付合同。但如果另一方拒绝给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是违约行为,当事人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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