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物业服务太差怎么办 |
释义 | 小区物业服务太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例如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的反馈。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3、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4、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一边来说,业委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和职责就是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日常违规行为,有助于社区居民维护合法权益; 5、找物业费用:如果是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投诉反馈是第一选择。如果是物业其他方面的服务问题,也可以找物业经理。如果未经协商解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若是无法有效解决纠纷,则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物业服务太差的材料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业主委员会的投诉记录和回复,包括会议记录、书面投诉和回复等; 2、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以及物业公司是否违反了合同和服务标准; 3、业主的证言和证词,包括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方面、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记录等; 4、物业费用的收据和缴纳记录,以及物业公司是否按时公示了费用使用情况; 5、小区的环境和设施的照片和视频,包括卫生状况、设备损坏情况等; 6、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录音、电子邮件、书面投诉等。 综上所述,如果不满意物业服务,可以先咨询业主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机构,了解投诉流程和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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