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人受贿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1、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法处罚的,则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属于诉讼参与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作为证人,也可以作为专家存在。当然成为司法鉴定人也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司法鉴定委托方责任主要是什么 司法鉴定委托方的责任有: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司法鉴定,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司法鉴定的程序不合法,导致司法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则可以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法律上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求司法鉴定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程X,亲友代理人,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人王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 两申请人均为被害人王XX兼被害人周XX亲属的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 1、申请鉴定人刘X、任X、刘X、陈X、刘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你院审理的被告人王XX被控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郭铁伟被控滥用职权罪,任XX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太原市检察院委托湖北湖北同济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司法鉴定查明被害人周XX的死亡原因。2015年1月29日该中心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1 5)法医病理检字第F-2号],鉴定周XX的死亡原因“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椎间盘断裂、颈髓损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鉴定人为刘良教授等人。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证明被害人周XX死亡原因,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响,另外还需由鉴定人出庭说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的含义以及因此导致周秀云死亡的医学原理、死亡的时间,这对于确定被告人王XX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死)有重要影响。为查明上述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等规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请予核准办理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年月日 司法鉴定人出庭申请书的标准格式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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