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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释义
    

法律主观:
    


    1、继承从被 继承人死亡 时开始。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3、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5、 无行为能力人 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 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 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6、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 :故意 杀害被继承人 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 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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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