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 2、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 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