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电信诈骗有什么共同的规律公安机关破获的无数诈骗案件有一个共同的规律,诈骗犯说出一朵花来,无论花言巧语,无论手法如何翻新,最后都要落到一个点上,就是犯罪分子都要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和账号,无论骗法是什么最后都会落到这一点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千万不要轻信那种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千万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二、如何预防电信诈骗1、电信、银行、公安系统的电话各自有自己的平台。骗子说你的账号涉及洗钱或者你的账号不安全,我要给你转到一个安全的账号,你要不信我给你转到公安局,转到银行,实际上不可能,因为各自是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平台,是不可能直接转过去的,所以千万不要相信他。2、没有任何单位设置这种安全账号。所谓的安全账号百分之百都是骗子设置的。公检法执法期间要向老百姓了解情况的时候会当面询问当事人,会制作一些相关的谈话笔录,不会电话要求你把银行账号、密码告诉我,公安机关绝对不会这么做。3、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对消费者进行退税的时候都会通过电信、报纸等部门公告,绝对不会打一个电话说我要退你的钱,这些都是骗人的。三、刑法上对电信诈骗有什么处罚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